各学院(部):
教育部于近日发布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国标》以专业类为单位研制,明确了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要求,是各专业类所有专业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为使广大教师尽快熟悉并掌握国标内涵,学校决定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国标》学习研讨活动,确保教师知晓并掌握本专业《国标》要求,准确把握理解各专业质量标准内涵。
2、各专业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国标,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和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查找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为制订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前期准备。
3、各学院各专业要以《国标》为依据,持续加强专业条件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附件1:教高司〔2017〕62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pdf
教务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