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本科实习工作管理,落实学生培养计划中的实习环节,请各教学单位上报2018年度校外实习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附件3所列数据为2017年度实习数据,各专业可根据下一年度拟安排的实习单位和时间进行修改和增减。
2.实习计划不管是由学校联系还是学院联系均需上报,实习单位尽量和本专业相吻合,暂不能确定的,先上报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待确定后报教务处(具体实习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3、校外实习计划于2017年10月26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教务处实践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symei@ahut.edu.cn.
4.如计划安排到马钢实习需注意:(1)1月、2月、11月和12月四个月不接受实习。(2)专业与实习单位不对口、不相关及文科专业一般不接受。(3)要遵循“同一专业到同一厂实习原则上只安排一次”。(4)鉴于马钢接待能力有限,且目前安排在7、8、9月实习的批次比较多,故请各专业在安排实习时间时尽量分散在3-10月间,以保证所报实习计划能顺利通过马钢审核。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实习计划表.xls
附件2:马钢公司二级厂矿名称.xlsx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校外实习计划(供参考).xlsx
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孙咏梅;联系电话:2315246;电子邮箱:symei@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