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及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校级检查两种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参加结业的学生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质量情况;
② 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出勤、纪律等情况;
③ 教师指导情况。
学院自查后,请各系填写《专业(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中检查表》,并于4月20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2.校级检查:
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到各学院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参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①首先由教学副院长介绍本学院结业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然后由专家组成员与学生进行座谈。
②参加座谈会的学生须携带纸质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开题报告(按各学院要求)、文献综述、参考文献、工作日志本(按各学院要求)和已完成的阶段性毕业论文等能够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
③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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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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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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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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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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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5
日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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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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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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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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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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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6
日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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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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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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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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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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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7
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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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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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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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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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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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8
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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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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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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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上午:8:20 下午:2:10 地点:各学院会议室(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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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根据2017年教学工作及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5月19日前将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包括每个答辩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以学院文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在6月8日-15日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6月19日下午为校级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均应安排在教室进行。
三、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务必于6月19日前在成绩输入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请于6月28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章)交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表中各项信息应为最终数据。
注:1、参加座谈会学生名单的在
4月20日
另行通知;
2、《专业(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中检查表》在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区内下载。
教务处 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17
年4月12日
(联系人:曹启定;联系电话:2315246;电子邮箱:ahutsjj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