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于近日公布了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品牌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智慧课堂试点、规划教材、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归口教务处负责。
教学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归口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负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负责。
2、以上项目均需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的建设时间从2017年12月31日计算。
3、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2013〕134号)规定执行。文件中未涉及项目先请参考相近项目进行经费预算。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后续工作安排由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5、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并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论证,制定好项目建设计划,填写好《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归口部门。任务书中的项目名称按文件中公布的填写准确, 文件名为:项目类型-姓名,如“特色(品牌)专业 -于峰”。
任务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6、特别提示:通过本科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教师,请及时查看省级立项名单,确认是否获批。如有遗漏,请务必及时与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联系。
7、项目材料报送联系人:
教务处:唐莉, 2315245, jsk@ahut.edu.cn;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雷金火,2311815, ghcgjs@ahut.edu.cn;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xlsx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2013〕134号)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