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学校于2017年11月下发了“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已经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检查材料。
2018年5月,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号)”,对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与验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现对省级项目检查与验收要求补充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201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2.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由科大数字图书馆单独组织检查验收。不在此次检查验收范围之内。
3.2012年-2013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必须结题,2014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集体类项目)原则上由教育厅委托高校负责检查验收,省级振兴计划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项目由省教育厅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
2.请各项目负责人对已经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重新进行自查,需要修改补充的,请完善后重新提交。应结题而未填写结题报告的,请按要求重新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
3.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需要重新提交的项目检查材料电子版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材料发至:jsk@ahut.edu.cn。项目检查材料的文件名为:项目类型-结题(或进展)报告-姓名,如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结题报告–方挺”。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检查或验收,并按时提交材料。
2.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
3.项目任务书是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任务书认真填写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4.各类项目在撰写成果材料时,应与省教育厅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成果展示形式”的有关要求相符合。
5.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在学校“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建有课程网站,并在检查报告中提供网址链接;精品视频公开课应提交拍摄完成的课程视频或上传至“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并提供课程网址链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莉,2315245;jsk@ahut.edu.cn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doc
附件2:各类项目检查表格.zip
附件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成果展示形式.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