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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大秘〔2016〕2号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09-19 17:10     (点击: )

安工大秘〔20162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将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16 年4 月2 9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 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一、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和要求

1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本科生导师制是学校在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制度的基础上,选聘专任教师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重点针对学生的特点在学业、学习规划等多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促进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创新管理模式。导师制是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行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和差异化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3学校决定从2015级学生开始全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各学院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在其他年级实行导师制,逐步推行全员(覆盖所有学生)和全程(4年或5年)导师制,并制定各学院导师制相应管理办法。

二、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3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校工作超过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岗专任教师。

三、本科生导师职责

1品德养成。导师负有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导师应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严谨治学。

2学业指导。导师应引导学生了解专业及行业发展动态、社会需求,结合自身特长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专业,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学校学分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大类培养等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选择专业方向模块,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优化学习方法,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能力培养。导师应引导或协助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条件,积极为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创造条件。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四、本科生导师的聘任及配备

1凡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2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导师资格的审核和聘任,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生导师配备方案,并根据师生专业、学科相近的原则为学生分配导师。

4每年910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安排导师。学生被分配后,特殊情况下在征得导师的同意后可进行个别调整。

5导师的聘期一般为四年或五年(含毕业设计或论文指导),聘期中导师因长期外出进修、身体等原因无法指导学生的,需提请学院安排好接任导师。

五、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

1言传身教,重在引导。导师应成为值得学生信赖的朋友,并以自己的治学态度和人格魅力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成长的引路人,而不是单纯的管理者。

2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开展师生交流。导师需定期与所指导的本科生见面,了解并记录所指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并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话、短信、QQ、邮箱、微信等)保持联系沟通。每学期应安排2次以上的见面会,与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谈或集体指导。

3导师的工作应结合学生个性化特点,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

六、本科生导师的管理和考核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制定、导师的聘任、工作指导、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2学院应逐步建立导师资源库,公布导师的基本信息、指导特色、指导业绩等情况,为学生自主选择提供参考。

3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建立本科生导师培训制度,组织导师培训交流,促进导师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4导师的考核由聘任学院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主要是从学生的最终表现去体现。

5经费和导师工作量补贴。学校拨专款给予本科生导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导师指导本科生年工作量按每生5个标准学时核算,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中,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

6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完成工作职责情况、指导效果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以上者核发导师工作量补贴,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导师需要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7学校每年对优秀本科生导师进行表彰,由学院根据导师人数的5%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导师,直接推荐参评各类育人工作奖项。

8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工大秘[2016]2号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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