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15]13号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执教,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本学年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教师。
2.评选主体: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先进,教学形式丰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本学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工作量不低于80标时。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公正廉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近3年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在师德师风方面有不良影响的任课教师,一律不得参评。
三、评选时间
1.“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
2.为方便学生评选,提高学生参评率,评选活动与每学期的“学生网上评教”同步进行。
四、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1.评选数量:每学年评选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2.名额分配:公共课(专业教学计划中公共基础课、以及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教研室承担的集中性教学实践环节)教师3名,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专业课、以及承担前三类教学任务教研室承担的集中性教学实践环节)教师7名。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评选投票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凭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学校“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网上评选系统,按要求进行评选投票操作。
(1)评选系统显示《评选投票表》。表中列出本学期每位学生所有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授课时间等信息,供学生投票选择。
(2)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选择3名自己喜欢的任课教师进行投票,不得对非任课教师投票。
(3)学生在投票提交前,可以修改;一旦提交完成后,不能修改,也不能二次登录系统进行重复投票。
2.学生投票结果统计
每学年末全体学生投票结束后,评选系统自动对学生投票结果进行统计。
(1)系统结合每位教师在本学年上课的学生总数,计算出该教师的得票率。即:得票率=得票数÷该教师本学年教授学生总数。教师得票率低于60%,不参与评选。
(2)在全校范围内,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以得票率高低顺序分别排列。
(3)按教师得票率高低顺序,确定前17名“我心目中好老师”初选候选人 (其中公共课5名,专业课12名),进入审核批准环节。
3.审核与审批
(1)学校相关部门将初选名单反馈给入选教师所在院(部)。各院(部)召开院(部)教学委员会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预审,重点对初步入选教师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效果、完成工作量、参与学生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给学校相关部门。
(2)学校由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等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名单。
4.公示、公布评选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六、评选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教师和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评优工作的意义,使评优工作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学生网上投票前,各学院应由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深入学生中就评选工作进行动员,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独立认真地进行评选,把自己心目中真正好老师评选出来。召集人不能是被评者。
3.严格评选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影响或干扰学生的自主选择,一旦发现,取消被评选人参评资格。
七、表彰
1.对获得此项荣誉的老师予以表彰,授予“安徽工业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3000元人民币。
2.对于连续3年获得“安徽工业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授予“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 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民币,以后不再参评该奖项。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