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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2018]11号 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教研活动奖评选办法(试行)
2018-03-30 16:27     (点击: )

为了进一步发挥系(教研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教学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系(教研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研究活动,探讨教学模式改革,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系(教研室)建制完整,负责人明确,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教研活动有制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

3.教研活动要密切围绕课程教学,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4. 系(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观摩课。

5.系(教研室)教师在各种公开学术刊物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研究成果。

二、评选方式

1.系(教研室)申报。每年年底,根据教务处评选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教研活动的基础上,由系(教研室)提出申请申报优秀教研活动奖。

2.各学院(部)初评。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1个优秀教研活动奖提名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10个优秀教研活动奖。

4.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

三、奖励办法

获奖单位由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执行

四、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办[2018]11号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教研活动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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